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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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自2025年10月17日起,本基金A类份额及C类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000.00元(每个基金账户的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累计金额超过1,0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本基金此前已于2023年6月15日发布《关于浙商惠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自2023年 6月 14日 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2025年10月17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仍继续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3)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4)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5)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关于浙商惠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商惠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0月17日起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代码:025240),修改基金合同相应内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具体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原有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费率优惠活动延续适用。
新增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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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浙商惠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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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上述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 2025年10月17日起生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新增C类基金份额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地,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约定:“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新增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或变更收费方式;(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
4、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1楼及12楼
电话:021-60350857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郭梦珺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浙商智多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协商一致,自2025年10月17日起,本公司新增红塔证券为旗下浙商智多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开通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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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C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5年10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红塔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本公司旗下浙商智多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红塔证券活动为准。另外对相应基金产品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按照相应固定费率执行,不参加本活动优惠。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交易平台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在遵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规则及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客户服务电话:956060
五、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同产品不同份额是同一个基金共同运作,但收费方式不同。请投资者充分了解同一基金产品不同份额的销售相关费用及运作相关费用的差异,并根据需求选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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